跳到主要內容

國立台江國家公園

國立台江國家公園

國立台江國家公園

「台江國家公園計畫」經行政院於98年9月28日核定,管理處於12月28日上午揭牌,台江國家公園於焉成立。園區總面積合計39,310公頃;陸域部分包括臺南市鹽水溪至曾文溪沿海公有地及黑面琵鷺保護區、七股潟湖等範圍,面積4,905公頃,強調以孕育生物多樣性濕地、先民移墾歷史及漁鹽產業文化三大特色為計畫主軸:海域部分包括沿海等深線20公尺範圍,鹽水溪至東吉嶼南端等深線20公尺所形成之寬約5公里,長約54公里之海域,亦即以漢人先民渡臺主要航道中東吉嶼至鹿耳門段為參考範圍,面積34,405公頃。

未來將以台江地區所具備之多樣性、珍貴與國際級的自然資源、生態及文化景觀、歷史人文特質條件作為保育與發展的重要基底,並因應國際對保育觀念與保存重要歷史文化襲產日益重視的趨勢,保護國家特有自然風景、野生動物、植物及史蹟,並提供國民育樂及研究使用的區域,為國內保留更多樣完整之生態系、豐富的基因地及歷史紀念地。


資料來源台江國家公園網站/成立沿革

網址http://www.tjnp.gov.tw/index.aspx

展開選單
Top